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负责人游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红邈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建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线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报告期内潞安集团公司未增减持公司股票。另外,由于潞安集团股票账户开通证券转融通出借业务,截止2021年3月31日共计出借在外潞安环能股票5.27万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